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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抵免學分申請方式
更新日期:2024-09-04 瀏覽人數:18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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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碩士班】抵免學分申請方式

抵免學分申請應於新生入學當學期
一、註冊日起二週內提出 (113-1學期抵免學分申請截止日為113.09.20),且以一次為限,超過期限不得提出申請抵免。
二、填妥「中興大學研究生抵免學分申請書(註1、註2)」並檢附成績單正本(如:學分班結業證書正本、碩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…)。
三、若想了解課程,可參考電機系網頁-課程規章-課程地圖,或至中興大學課程查詢系統,可查詢各學期開設過的課程。
四、經「擬申請抵免科目」的授課教師在「審核意見/初核人核章」欄簽章、打勾填寫「同意抵免__學分」(註3),至系辦請主任核章及自行送至註冊組辦理。
五、申請結果約在入學第1學期第10週經註冊組審核完成後,由學生自行上網至教務資訊系統的學生成績區確認,如有問題可逕洽註冊組承辦人柯小姐,聯絡電話為04-22840212轉27。


註1:已取得學位者(大學畢業、研究所畢業,不包含肄業者)須請原畢業學校填妥「中興大學研究生抵免學分申請書」「原畢業學校證明」區的「課程屬性」和「計入畢業學分」欄並在「證明單位:(原畢業學校教務處簽章)」欄簽章,以證明未列入最低畢業學分。
註2:「科目內碼」欄免填。
註3:新生申請抵免學分,需攜帶成績單及「入學前已修習及格科目」的課本或筆記經「擬申請抵免科目」的授課教師初核通過。